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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互联网上村务公开
  在精英阶层,相信肯定有一部分一直代表着他初时的民意,但肯定还有一部分害怕看到公开和透明。一旦要公开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、村干部报酬,把财务公开作为重中之重,这无异于在老虎头上拔毛,他们肯定要阻挠,要反扑。近段时间社会讨论很多的“人肉搜索”,它只是一个形式,一种方法,一种技术,是在网络普及的当今时代网络技术与传统人工调查结合的产物,并不是说这种搜索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或者就是侵权行为。但出了董锋案不久,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《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,该条例对“人肉搜索”明确“说不”。不去探讨当前法律是否有漏洞,而是通过对新技术的妖魔化来达到维护团体利益,直接露出对互联网这个舆论的杀机。
  把村务在互联网上公开,让全民监督,这是当前情势下加强村务公开的必然要求,在实际中也是可行的。但正所谓经是好的,可由于细节上问题,以致让一些歪嘴和尚念坏了,现实中没法避免存在歪嘴和尚,这就要求在实行这项政策时要关注到各个方面,要把这项政策做全,做好。
  一、村务须在互联网上公开,这点要写到法律中去,即要国家制定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。在一开始由于各项条件不具备,写进法律是有困难,但不论政府还是民众一开始就要朝这方向努力,认定法律迟早要认可这项政策。村务公开要由中央统一协调,这样不仅制度上做到可规范管理,具体实施上也因统一而获得好处。像全网络可使用统一软件,统一域名,统一后台服务器,使降低网络运行成本;对于村务公开中遇到问题,哪行政村公开信息错误,也有统一处理方法,在全网民监督下很快被修正。
  二、村务公开,它是通过公开信息这手段来促成全民监督,它的目的是达到全民监督。假设村级公务员办事大公无私,就不需要特意多出村务公开这种既费钱又费人力的举动,但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,当社会对“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违法不究”的呼声远远高过“无法可依”时,民众对精英决策小团体性质已忍无可忍,而要在互联网上公开信息就成了监督的一种无奈办法。为让信息公开转化为促成全民监督,在程序和操作上就要往这目的服务。各村统一域名,例如<村名>.<县名>.chinagk.com,这样访问者只要知道那村哪县就能快速进入;软件操作要容易、统一,对于同一个镇下所有行政村,要提供方便的村集体资金比较、汇总等功能。
  三、村务公开信息中重点是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信息,在内容上就要体现切身利益信息和促成监督两个重点。信息上,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,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、救灾救济款物发放、宅基地使用、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、村干部报酬等……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,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……”监督上,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,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: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、财务预决算、财务收支、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、集体的债权债务、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、物资使用等情况,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……”为突出这些信息和和审计,它们要被放在网站显眼地方,相比这些来说,像政府工作报告,政府部门动态这些就次要了。
  四、互联网上实现村务公开是一个长期过程。长期,一方面说明不要奢望只要一、两年就达到理想效果的村务公开,这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,先试点再普级,通过试点知道民众关注什么,村务在互联网公开内部有什么规律,做到后面普及时已有了一套较完备的公开体制。另一方面就是民众要意识到在这过程中,一部分精英肯定会阻挠,要反扑,害怕看到这种公开和透明,这时就要求村务网站信息更完备同时,更要督促社会建立体现草根思想的法律和规范,把村务须在互联网公开写到法律中去,在法律上确定草根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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